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于3月13日举行扩大会议,提出要坚决加强监管力度,确保金融监管法治建设得到有效实施。会议强调了弥补监管短板弱项的重要性,并要求严肃查处涉及“关键事”“关键人”“关键行为”的案件,以确保监管措施能够精确实施并产生实质性影响。
会议还提出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,确保对金融风险进行早识别、早预警、早暴露和早处置。同时,金融监管总局将抓紧牵头建立监管责任归属认领和兜底监管机制,以推动实现“管合法更要管非法”和“管行业必须管风险”的目标。此外,会议强调了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重要性,以及进一步强化中央与地方协同合作的必要性,以实现同责共担、同题共答和同向发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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